韩国知识产权制度具有电子化程度高、程序期限明确、技术领域指南细化、国际协作活跃和救济路径成熟等特点。本页概述韩国在生物技术、微生物保藏、专利期限延长、国际协作、宽限期和优先审查等方面的实务重点。
韩国自1988年以来持续完善生物技术专利审查指南,与国际趋势保持一致。可专利主题包括具有明确用途的基因序列、蛋白质、单细胞生物、动物相关发明和部分生物材料。人体本身、人体手术或治疗方法、人类基因治疗和人体诊断方法通常受到限制,但动物相关方法在满足条件时可能受到保护。
为配合序列表公开和审查,韩国要求含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的申请按照适用标准提交序列表。自2022年7月1日起,多数国内和国际申请需根据 WIPO ST.26 以 XML 格式提交序列表。
对于难以仅用文字充分描述的微生物发明,韩国采用微生物保藏制度补充公开要求,确保第三方能够再现发明。可保藏对象包括细菌、病毒、真菌、酵母、藻类、动物细胞、植物细胞、受精卵和种子等。
韩国是布达佩斯条约成员,国际申请人可利用国际保藏制度。韩国可接受专利目的微生物保藏的机构包括 KCTC、KCCM、KCLRF 和 KACC 等。
韩国允许因取得监管审批耗费时间而申请专利权存续期间延长,最长可延长5年。适用对象通常包括人用或动物用医药品以及农药有效成分。申请人需确认专利覆盖首次上市许可的有效成分、专利仍在韩国有效,并满足许可持有人或有效授权关系等要求。
延长期限通常根据监管审查和临床试验耗费的期间计算,但权利人自身造成的延迟会被扣除。
韩国积极参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IP5 和多边审查协作项目。PPH 允许申请人利用一个专利局的有利审查结果,加快对应韩国申请的审查。协同检索或协作审查项目可提高审查质量和一致性。
韩国提供12个月新颖性宽限期。若发明由权利人公开,申请人需在公开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并按规定说明适用宽限期和提交证明资料。若公开违背权利人意愿,规则和证明要求可能不同。
韩国还提供优先审查制度,适用于国防、出口促进、绿色技术、灾害应对、第四次产业革命相关技术、实际实施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重要案件。申请人需提交理由、证明文件和费用。
对于知识产权基础设施较弱的合作国家,韩国授权专利在部分制度下可作为快速取得对应保护的基础,但各国仍有独立文件、权利要求和期限要求。
韩国制度在特定技术领域和程序工具上具有许多实务细节。外国申请人应在提交前确认序列表、微生物保藏、宽限期、优先审查、专利期限延长和国际协作工具是否适用,以免错过可以影响授权范围和审查速度的重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