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商标制度保护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三维形状和部分非传统标志。外国企业进入韩国市场时,应在品牌使用、销售、授权或展会公开前完成检索和申请策略。
韩国商标权通过向 KIPO 申请并完成注册取得。注册商标可禁止第三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标志,并可作为海关、平台投诉、警告函和诉讼执行的基础。
申请时需明确申请人、商标图样、类别和指定商品或服务。韩国采用尼斯分类,但实务上对商品名称具体性和类似群组非常敏感。过宽或不符合韩国实务的商品表述可能导致补正或后续执行困难。
基于巴黎公约或互惠关系,申请人可在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在韩国主张商标优先权。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优先权文件和必要信息。
KIPO 首先确认申请类型、申请人信息、商标图样、指定商品和代理人要求。文件不完整、申请人信息缺失、非韩文要求未满足或未通过必要代理人提交时,可能被要求补正。
商标申请原则上按提交顺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若未发现驳回理由或驳回理由被克服,申请会在商标公告公报中公告。任何人可在公告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异议,并可在后续期限内补充理由和证据。
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注册费。未按期缴费可能导致申请放弃。韩国商标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可每10年续展。

商标侵权可通过民事禁令、损害赔偿、信用恢复、刑事告诉和行政措施处理。对仿冒商品,还可考虑海关备案、平台投诉和市场监控。
若 KIPO 发出驳回理由通知,申请人可提交意见书或补正书。补正不得超出原申请范围。常见应对包括限定商品、提交共存或使用证据、说明标志差异和争辩显著性。
若最终被驳回,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 IPTAB 提起复审。对 IPTAB 决定不服时,可向韩国专利法院提起诉讼,并可就法律问题上诉至韩国最高法院。
韩国商标申请的关键在于提交前检索、准确商品服务选择和及时处理审查意见。对于跨国品牌,建议将韩国申请与全球品牌组合、授权、海关和线上平台执行策略一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