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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的错误专利引文,最终引发USPTO纪律处分

Pine IP Firm
2026年9月28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期作出了一项与生成式AI使用有关、值得关注的纪律决定。

这就是 In the Matter of Brian E. Mitchell, Proceeding No. D2026-16 案。USPTO在2026年7月27日的最终命令中批准了OED与该律师之间的和解协议,并作出公开申诫处分。

一名代理美国专利诉讼的律师使用生成式AI编写权利要求解释(Claim Construction)材料,其中却包含多处对专利说明书、附图和审查历史的错误引用,最终引发了USPTO纪律程序。

随着ChatGPT等生成式AI在专利工作中的应用日益增多,这一案件的意义并不限于某位美国律师的一次失误。

用另一个AI复核,仍未发现错误

案件经过如下。

Brian Mitchell律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的一起专利侵权诉讼中代理专利权人。

专利诉讼中,法院确定权利要求用语含义的 权利要求解释(Claim Construction) 程序十分重要。在这一过程中,双方需要提出各个权利要求术语应如何解释,并指出说明书、附图或审查历史中支持该解释的具体依据。

Mitchell律师在编写这些材料时使用了生成式AI。

仅就这一点而言,并无特别之处。

但部分AI生成的引文与实际专利文件并不相符。有的引文指向说明书的某个位置,该位置却没有相应内容;有的错误地指向附图或审查历史。

更值得关注的是,Mitchell律师并未直接提交第一个AI工具的结果。

他又使用 另一个生成式AI工具复核第一个工具的成果。

经过两个AI工具处理,错误仍未被识别。

诉讼双方在检查材料时发现了错误的引用和引述。随后,Mitchell律师再次审查文件,又发现了其他错误。

USPTO质疑的并不是“使用了AI”

如果将此案理解为“在美国,律师使用AI就会受到处分”,并不准确。

USPTO并未全面禁止在专利实务中使用生成式AI。

事实上,用AI整理材料或起草文件,已逐渐成为常见的工作方式。

本案的问题出现在下一步。

律师没有将AI提供的内容与原始文件进行充分核对。

即使AI声称某项内容记载于专利说明书的某页、某段,也必须打开说明书确认。

如果AI称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提交的某份意见陈述中作出了某项主张,就必须直接查看该文件。

这听起来似乎理所当然。

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步可能比想象中更容易被省略。

AI的回答往往很流畅,措辞也颇具说服力,还可能给出看似精确的引用位置。尤其当第二个AI工具再次给出相同答案时,人们容易认为内容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核实。

本案揭示了这一环节的风险。

用AI复核AI,不等于由人核对原始文件。

法院没有制裁,USPTO仍作出处分

本案还有一点值得关注。

错误引文被发现后,Mitchell律师迅速进行了更正。他在次日重新分发修订后的权利要求对照表,并承认审查工作存在不足。

审理该专利诉讼的联邦法院没有因AI生成的错误引文而另行实施制裁。最终命令还记载了Mitchell律师的陈述:错误已迅速更正,且其委托人在诉讼中未受到不利影响。

但USPTO的纪律判断是独立的。

USPTO注册与纪律办公室(Office of Enrollment and Discipline,OED)指出了律师的 胜任能力与勤勉义务,以及向法律程序提交不准确材料等问题。案件最终以 公开申诫(public reprimand) 处分结案。

批准和解的最终命令明确列出了违反37 C.F.R. §§ 11.101、11.103、11.804(c)及11.804(d)的情形。

法院未另行制裁,并不意味着专利执业人员的职业伦理责任也随之消失。

不是编造判例,而是错误引用“专利本身”

关于生成式AI在法律工作中的使用,近几年来已经出现多起AI编造不存在判例的“幻觉”(hallucination)事件。

不过,对专利实务人员而言,本案可能更具有直接的警示意义。

本案的问题并非不存在的判例,而是 对专利说明书、附图及审查历史的错误引用。

在专利工作中,人们经常请AI完成以下任务:

“找出这一技术要素在说明书中的记载位置。”

“找出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对这个术语作出狭义解释的部分。”

“在审查历史中找出支持这一权利要求解释的依据。”

AI能够在这些任务中发挥作用。

面对冗长的说明书或数百页审查记录,AI有时能比人从头读到尾更快地找到候选段落。

关键在于 确认AI找到的位置是否真的正确。

说明书的段落编号、栏号和行号、附图编号、审查意见通知书的页码,以及申请人在修改文件中实际使用的措辞,最终仍需打开原文逐项确认。

AI可以帮助确定应从哪里查起,但其回答本身不能成为证据。

在专利工作中,原文核验可能更重要

专利工作对原始文件的依赖程度较高。

例如,说明书是否记载某项技术特征,可能影响新增事项的判断;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作出的一句话,也可能影响权利要求解释。

对现有技术文献同样如此。

即使AI概括说“该文献公开了A与B相结合的技术方案”,也不能直接接受这一结论。

打开原文后,可能发现A与B分别记载于不同实施例,或者AI对文献的公开内容作了过度扩张。

因此,较为现实的做法是明确分工。

可以让AI协助检索、整理、比较和起草。

但 最终的依据核验必须由人对照原始文件完成。

尤其是说明书、现有技术文献、审查记录和判决书等支撑最终意见的材料,很难省略这一过程。

核验流程比是否使用AI更重要

不必将本次USPTO纪律决定视为限制AI使用的理由。

未来,生成式AI在专利说明书起草、现有技术检索、审查意见分析及权利要求对照表编写中的应用,很可能继续增加。

实务中重要的并非仅仅“是否使用了AI”。

更重要的是,AI承担了哪些工作,以及人以何种方式核验其输出。

在本案中,一个AI工具生成的材料,又经过另一个AI工具复核。

结果仍然有误。

任何在专利实务中使用生成式AI的人,都值得记住这一案例。

当AI告诉你“说明书就是这样记载的”,最后一步仍然是打开说明书。


Pine IP Firm在办理韩国及海外专利申请和专利争议业务的同时,持续研究生成式AI对专利实务的影响,以及相关制度与案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