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从专利律师的视角,简要探讨一下近期在各大媒体备受关注的“1928年版米老鼠版权到期”事件。米老鼠是华特·迪士尼创作的最具代表性的角色之一,在现代娱乐产业和动画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个角色首次亮相至今已过去95个年头,随着该时期(1928年版)的版权即将到期,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公众都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

米老鼠于1928年在短片动画《威利号汽船(Steamboat Willie)》中正式出道。根据美国版权法,版权通常在作品创作后的一定时期内(现行法律规定为首次公开后95年等)受到保护。然而,美国国会在过去曾多次延长版权保护期,业界普遍认为,包括迪士尼在内的大型工作室在此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1928年发布的米老鼠原版角色的版权预计将于2024年1月1日到期,并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版权到期后,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原版角色并创作衍生作品。

即将到期的版权仅限于“1928年首次出现的原型(原版)米老鼠”。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色彩、外观(眼睛形状、耳朵大小、服装等)发生变化的米老鼠设计,特定视频片段,以及该时期之后创作的故事等,仍有可能受到保护。
由此可见,根据使用角色哪个时期制作的版本,版权保护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商标权(Trademark)与角色保护的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版权到期,也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无限度地使用该角色。特别是迪士尼对其代表性角色还拥有商标权(Trademark),这是一项用于专有保护商品或服务所使用的名称、标识、符号、角色等的制度。
1928年首版米老鼠的版权到期,标志着迪士尼的代表性角色正式进入公共领域。但需要注意的是,版权到期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自由使用。商标权等其他知识产权仍然具有很强的效力,因此创作者和企业在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法律审查。
这不仅是娱乐产业的问题,也将成为未来其他经典角色和名作版权到期案例的重要先例。我们期待这一趋势最终能激发更多的创作,并为整个文化艺术领域带来新的活力。
参考: 本专栏旨在提供一般性法律信息,不应被视为针对具体案例的法律建议。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如有需要,请务必咨询专利代理人。